新水坑村新环村路(市新路至莲花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发包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新水坑村新环村路(市新路至莲花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水坑村新环村路(市新路至莲花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4569338
三、招标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527635881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水坑村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规模:主要内容为道路改造(铺设沥青约19657.77平方米,改造人行道约1138.5平方米,新建挡土墙约453米,道路井盖改造、提升约22个、新建混凝土井18座、新建交通标线987.9平方米);电气改造(新增路灯约18盏)。(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新水坑村新环村路(市新路至莲花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等全部内容,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2950000.00元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施工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村集体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投标登记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
2、投标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3、投标报名地点: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C205A。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交易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8月12日15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5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5、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8月1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交易文件需投标登记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投标登记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及村务公告栏、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4569338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内
十五、本公告在番禺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https://nclqyj.panyu.gd.cn/pyqt/#/index)及村务公告栏,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cxmgl.com.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同渠道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