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凤镇和泰村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年东凤镇和泰村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ZSDF-2510 |
招 标 人 |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工程地址 |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9 月 22 日 |
工程概况 | 2025年东凤镇和泰村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该项目尾水治理分为2个片区,共治理理面积71.48亩,其中一片区治理理面积44.33亩,处理设施为3.58亩,占比8.23%;二片区治理理面积27.15亩,处理设施为2.23亩,占比8.21%,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工程预算 | 工程预算为490787.87元,本工程投标最高上限价为441709.08元(工程预算价×(1-10%))。 |
资格条件 | 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截至项目选取会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项目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与本次选取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选取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 (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交易中同时竞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报价。 |
交易范围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 80个日历天 | 联 系 人 | 招标代理:郭先生 |
报名地点 |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199147353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
备 注 | 1、发标时间:2025年 9 月 22 日上午09时00分-2025年 9 月 26 日下午17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止。 3、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4、定标办法:一次平均值法。 |
招标人: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